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VC(风险投资)、PE(私募基金)及天使投资等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能够帮助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是我国创业创新的重要支柱。2010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创业板市场开启所带来的高投资回报率,大量的社会资金涌入VC/PE行业,VC、PE机构数量和资金规模均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行业进入迅猛发展阶段。然而,经过2010年的过度膨胀和非理性发展之后,当前我国VC/PE行业的发展已进入调整期。
VC/PE行业深度调整原因
VC/PE行业深度调整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原因,就是VC、PE功能异化,行业行为投机化和发展泡沫化倾向明显。具体而言,当前VC/PE行业的发展存在“四重四轻”行为。一是“重投机,轻发展”的盲目跟风行为,突出表现为一哄而起的非理性行为。“全民PE”浪潮掀起,有钱就PE,哄抬IPO项目。二是“重短期见效,轻长远战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大多数投资者都选择短期投资,预期在短时间内获得丰厚回报,并以此规避风险。统计显示,目前国内VC/PE平均投资周期仅有2~4年。三是“重晚期,轻早期”的急功近利行为。不重视早期的企业发现、筛选、培育,只重视晚期摘“成熟的桃子”,投资阶段明显偏向扩张期和成熟期,造成后端投资过度“拥挤”,而前端投资则出现严重的“贫血”。四是“重规模,轻服务”的贪大求快行为。VC/PE规模膨胀与人才匮乏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投资机构普遍缺乏投后管理和增值服务的能力。
调整方向一:
行业自身调节 专业化理性发展
(一)VC/PE机构要依据自身专业特点,投资熟悉、擅长的行业或领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决策水平,从而降低风险。投资策略要独特。根据自身投资需求及其风险承担能力,对投资资产进行独特安排和配置,逐步探索形成自己的投资风格。投资地域要多样。从目前数据来看,无论是VC/PE投资案例数,还是VC/PE融资金额,北京、上海等东部沿海地区都居于领先地位。要实现区域间差异化发展,推动投资地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充分挖掘欠发达地区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项目。
(二)去“投机化”,回归VC“本色”,投资链条前移。当前我国VC的“PE化”倾向严重,投机色彩较浓,企业培育的原有功能缺失。随着二级市场市盈率逐渐下降,传统Pre-IPO套利空间不断压缩,投资机构从中后期投资向中早期转移、回归真正的价值投资领域成为必然趋势。为此,要从整体着眼,合理引导VC回归本位,积极推动投资链条前移,鼓励投资机构专注有潜力的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让其真正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孵化器”。
(三)规模的扩张要与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步。股权投资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股权投资人才通常要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而目前我国股权投资从业人员大多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不够,严重制约VC/PE机构自身发展乃至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VC/PE机构在引进国外投资专家、吸收海外先进投资管理经验的同时,更要着重加强本土VC/PE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硬环境”和“软环境”,搭建“产、学、研”互动合作平台,构建起适合本土专业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实现专业人才和产业的双向流动。
(四)要抓住海外投资机遇,推动我国企业国际化。当前企业海外投资并购趋热,“走出去”成为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途径之一。企业在海外并购时,遇到的难题主要是资金短缺,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银行融资条件苛刻,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亟须拓宽融资渠道。而PE能帮助企业“走出去”,实现海外拓展。为此,我国企业“走出去”亟须资金实力较强和专业水平较高的PE机构作为后盾。PE机构要抓住机遇,通过参与企业海外并购,发掘自身投资价值,实现企业和投资机构“双赢”发展。
调整方向二:
政府因势利导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完善股权投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适度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明确股权投资参与主体、客体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减少股权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股权投资的规范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国际经验表明,股权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除要依靠法律法规的规范外,更应重视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借鉴国际经验,政府对股权投资行业的管理应以引导、规范为(博客,微博)主,适度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
(二)构建多层次的“正金字塔”型资本市场,实现股权投资退出渠道的多元化。我国“正金字塔”型资本市场的构建,要在发展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新三板市场的扩容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同时,还要完善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转板机制建设。对于产权交易市场,政府应加大监管和引导力度,使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功能,疏通退出渠道。通过转板机制的建设,对接场内和场外交易市场,增加市场弹性,提高市场安全系数。大力发展并购基金,鼓励股权投资通过并购市场退出,改变当前九成PE靠IPO退出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
(三)拓宽投资空间,培植更多更好的项目源头,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进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市场前景宽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当前,我国股权投资节奏放缓,除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不景气影响外,还与优质项目源减少有很大关系。因此,政府可培植更多更好的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项目源,在拓展股权投资渠道的同时,实现稳增长和调结构相结合。
(四)通过减税、减费、减负等财税激励政策,为股权投资者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一方面可通过调节财税政策来管理股权投资行业,并通过政策主体、客体及适用范围等内容的细化和明确化,来降低投资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股权投资收益,从而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通过减少征税环节、降低税率、提高税基、再投资退税等措施加大财税优惠力度,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行业。
(五)完善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融资链体系,尤其要大力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鼓励更多的“闲钱”进入投资领域,实现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完善天使投资信息平台,加大天使投资专业培训力度,打造天使投资团队,促进天使投资与VC、PE协调发展。同时,在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强化政府对股权投资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最大程度地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尤其是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创新创业投资中来,并协调好引导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六)以高新区为载体,打造股权投资行业的聚集地,支持企业创业创新。高新区融合了各种生产要素,是技术、信息、知识、人才、资金等的集聚地。将高新区培育成股权投资聚集地,能促进资金与其他生产要素更好地结合,实现股权投资的规模化发展。通过高新区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的优化,吸引更多高品质的创新或成长型企业入驻园区,同时通过开展项目推介会、高峰论坛、投资经验交流会、搭建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为园区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对接搭建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