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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获得合法身份市场或现鲶鱼效应
2013-06-03 11:13:45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法亮点之一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合法地位,今后私募、券商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都将在公募基金行业同台竞技。业内人士认为,第一时间申请公募牌照的机构或许不会很多,但是多方机构入场无疑将产生“鲶鱼效应”,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新基金法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并适当放松公募基金准入标准,这将优化基金业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私募基金在国内发展迅猛,但由于法律监管不到位,违规募集事件时有发生,不仅让投资者遭受损失,也给行业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新基金法中,明确了“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界限,将私募基金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金融产品纳入规制范围。

      据悉,监管层对于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的门槛是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资产管理规模均不低于30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行业分析师赵湘怀认为,公募基金在过去几年面临萎缩局面,是由多方面原因所导致。基金公司既有内部机制的原因造成优秀人才流失,从而导致业绩滑坡,也有内部人员“老鼠仓”问题令投资者失去信任。

      此外,产品单一,过于依赖银行渠道和高昂的尾随佣金也成为大部分基金公司的噩梦。中小基金公司少则两三千万、多则七八千万元的亏损,也使其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引入新的竞争主体,如私募、券商资管等强劲对手,或许能产生“鲶鱼效应”,进而淘汰一些竞争力弱的机构。

      公募基金本身也期望“深耕”优势业务,并积极转型。在赵湘怀看来,目前公募基金产品收益率仍高于券商集合理财,不必过于担心投资者流失。许多基金公司也成立了子公司开展类信托业务,争取扩大市场份额。

      而对于投资者来说,购买基金的渠道将更加便利与多样化。面对骤然增多的公募基金提供者,不同机构的合规运作、整体投研实力、过往业绩、风控能力等都将成为投资者筛选产品的依据。新基金法完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也使得投资者维权更具法律依据。

      天马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康晓阳认为,随着政策放开,现有的业态格局、渠道为王的模式都将发生变化。金融行业靠牌照、政策等吃饭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最终的生存之道还是竞争力。作为私募,核心手段并不是依靠跟踪指数的产品挣钱,而应通过对冲等手段实现其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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